趴在地上吃早饭的小狗
谭临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发现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阳光从薄荷色的窗帘里透出,屋子里光线昏暗,营造出一种颇为悠闲的懒散氛围。
难得的休息日,充足的睡眠无疑令人心情良好,谭临短暂地发了几秒钟呆,扒拉着找到自己床边柜子上的手机,迷迷糊糊给备注为“老公”的账号发了一条信息。
谭走老板:(早上好.jpg)
谭走老板:饿
片刻的功夫,卧室的门就被人轻轻推开,谭临故意没有回头看,直到熟悉的气息从身后压了上来,宋观云从后面亲了亲他的脖颈,冰冷的嘴唇让谭临浑身一颤。
即使是家住隔壁,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的生活习惯也并不相同,宋观云作息规律,作风良好,每天不管和谭临闹到多晚都能第二天准时早起晨跑,谭临则是个教科书式标准的小懒蛋,作息极其不规律,从小到大没少被他妈以隔壁宋观云为正面教材耳提命面。
“好懒惰的小猪,太阳都要晒屁股了。”
宋观云又凑上来舔他的耳朵,谭临赶忙往被子里藏,顷刻间困意全消,宋观云在他床边笑,宋观云是外表很有亲和力的那一类,脸蛋俊朗又斯文,除了从小陪他到大的谭临外,很少有人能察觉出他内里颇为反差的一面。
宋观云其实就是个变态,谭临如是说。
“我就是通知你一下我醒了,我要吃饭了快点去买,”谭临将头埋在被子里,声音听起来闷闷的,又有点像撒娇,宋观云仍站在床边,一点点把他身上的被子提起来。
谭临扭了扭头,坚决抗拒宋观云又用晨起外出后冰冷的皮肤触碰自己,以前两人家住隔壁,宋观云每天准时到谭临家喊他上学,谭临他妈往往大手一挥,说:临临根本醒都没醒!于是宋观云得以背着小书包去谭临的卧室里找他,用微凉的手把赖床的谭临捞出来。
偶尔谭临起的早了,还可以看到宋观云脸上露出非常遗憾的表情。
再后来高考结束,宋观云抱着花在大海边表白,周围起哄声一片,谭临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两人就此偷偷摸摸搞到一起,大学异地期间愣是把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完了。
谭临体质特殊,两腿间藏着一个隐秘的女性器官,很容易湿哒哒的可怜的小雌穴,是宋观云最心爱的小桃源。
“我要吃南瓜粥和肉包子。”
“嗯,你起来洗漱,我去买。”
宋观云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可以打满分的居家型任劳任怨好男友,对谭临言听计从,无微不至,要不是知道吃完早饭自己选无可选的固定娱乐活动,谭临一定会温柔地亲吻他的额头,说谢谢你亲爱的。
可事实并非如此。
谭临踢了宋观云一脚,吩咐他快点去,宋观云好脾气地点头应答,顺便在出门前从衣柜最里层取出了谭悦今天能穿的衣服,体贴地放在了他床前。
一件女仆装样式的情趣内衣。
谭临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男朋友是个双面人,平日里温和有礼,连隔壁小区门口卖包子的阿姨都对他比对别人格外客气,只在自己面前原形毕露,小心眼又爱折腾人,具体的折腾主要体现在性爱方面。
宋观云的性欲望远比谭临要旺盛得多,大学异地时倒也还好,最多只是让谭临因为做的太狠多逃了几十节课,如今两人在同一个城市里工作定居,结婚的打算也提上日程,宋观云才真正有了发挥的空间,过分频繁和高强度的性爱让谭临有段时间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开始害怕,谭临又哭又闹,以分手为威胁才让他将做爱的频率不限定在每天必做两次。
当然,和宋观云谈条件必然是有要求的,他提出的要求是用谭临的每个周末来做交换,谭临的周日将完完整整属于宋观云,不管他想怎么玩,谭临都必须用身体奉陪到底。
谭临答应了,并为此后悔过无数次。
浴室里光线柔和,谭临对着镜子调整自己腰上的蝴蝶结,很快就要被扯烂的衣服,琢磨这些花样不过是在拖延时间,谭临慢吞吞给蝴蝶结换了种现学的新系法,听到宋观云在餐厅里轻声敢他的名字。
镜子里映射出一片白皙的肌肤,谭临努力将胸口为数不多的布料提高了些,垫了垫脚尖,觉得自己看上去可爱极了。
可爱,但是根本比不上宋观云那种直观的帅惹眼,严格来讲谭临对自己的长相不算是特别满意,他皮肤白,眼睛大,有点娃娃脸,明明和宋观云是同岁,看上去却好像总比宋观云小一点,当然也可能是由于身高,宋观云比他要高整整八厘米,身形更是大整整一圈。
谭临捏了捏自己的脸,心里还是更喜欢宋观云那种脸。
餐厅里传来宋观云的第二次呼唤,为了防止他待会儿因此找麻烦,谭临还是走出了浴室,并很有经验地将拖鞋留在了餐厅门外。
宋观云靠在餐桌前,正将塑料袋里的包子一个个夹到卡通盘子里,地上已经摆好了一盘粥,在地板上,旁边还摆放着一个项圈。
谭临条件反射地有些腿软,站在门口一时不知所错,宋观云身材修长,露出的一截手臂线条流畅,他力气很大,最起码比谭临力气要大的多,谭临总结说是自己不喜欢锻炼的缘故,宋观云别有用心提醒过他,做爱也是某种锻炼。
“我今天想在椅子上吃饭。”
谭临小声说,他已经开始在宋观云的视线里感觉到难堪和羞耻了,身上这件白色女仆装是上下两件的设计,露出肩膀,腰部,和一大片后背,比正常男性要柔软丰腴些的双乳遮掩在透明蕾丝下,乳尖清晰可见。
下半身是短裙,前面是普通的围裙一样的女仆装,后面却是着实偷工减料,挺翘的臀部有大半个露在后面,如果趴在地上的话,大概和没穿也没什么区别。
“新衣服很漂亮,”宋观云俯下身,将一盘宝子放在地板上,瓷盘触碰地面的声音仿佛在谭临心脏上敲了一下。
“你听话点,我才会对你轻一点。”
谭临感觉自己脸颊发热,在短暂的停顿后缓慢妥协跪在了地板上,宋观云衣冠楚楚,居高临下审视般看着他,谭临手臂撑着地面,不敢与他对视,压低腰部,模仿着狗爬行的姿势乖乖往前爬去。
谭临的确很饿了,肉包子与南瓜粥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他刚刚舔了一口盘子里的粥,就听见餐椅被拉开,宋观云坐在他身边,两腿分开,接着是抽出皮带的声音。
宋观云要谭临当他的一条狗,不是那种可以抱起来哄的宠物犬,是可以抽,可以扇,不需要尊严和脸面的贱狗。
谭临低着头,要将自己的脸埋进那盘黏稠的粥里,只用舌头去舔,他并不陌生这种吃东西的方式,看起来屈辱又艰难,其实已经是宋观云的要求里最简单的一项了。
宋观云的要求很多,并且用一次次身体力行让谭临领略到了服从的重要性,有时候谭临都会诧异自己居然能没骨气成这个样子,习以为常的次数太多,连反抗都想不到了。
鼻尖触碰着温热的粥面,谭临能够感受到宋观云的视线平静地落在自己身上,有如一场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一只皮鞋落在谭临的头上,特意放轻的重量还是让谭临更加低下了头,皮鞋若有若无地轻点着,这是道开胃前菜,两人都心知肚明。
宋观云将手里的皮带折叠过两次,好整以暇地观赏着脚下不断耸动着的脑袋,为了防止谭临再次出现噎住的情况,他会贴心地在谭临吃完东西后再给他带狗项圈。
事实上,两人在一起后每年的情人节里,宋观云都会额外送一条新的定制狗项圈作为礼物给不必愿意收的谭临,谭临的脖子修长漂亮,不同的颜色和材质都能和他很配。
脸颊上沾着南瓜粥的碎屑,谭临发着颤,不太熟练地咬下一小口肉包,感受到宋观云的另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腰上,似乎是在寻找合适的角度,试探了几下还是重新落在了肉更多的臀部,谭临心里涌现出了一点后知后觉的委屈,觉得自己好像又被当成了一只放脚用的小板凳。